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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6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40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甲○○犯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內,依本院一○七年度審交附民字第三八六號和解筆錄所載和解條款,向告訴人楊啟宗支付損害賠償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酒醉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案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被訴過失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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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7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3 | |
藥事法 | 12 | |
商標法 | 1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就業服務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水污染防治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洗錢防制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療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