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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29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中段發還股款罪,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利用不正方法致生不實罪有罪部分,及被訴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無罪部分,暨所定應執行部分,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中段發還股款罪有罪部分及被訴幫助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無罪部分,丁OO被訴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中段發還股款罪,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利用不正方法致生不實罪無罪部分,戊OO被訴幫助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中段發還股款罪,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利用不正方法致生不實罪無罪部分,均撤銷
己OO共同連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減為有期徒刑玖月,又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利用不正方法致生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共同連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23000幫助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28000幫助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丙OO,丁OO均無罪
O毓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變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附表一所示本票壹紙,附表二所示支票參紙,附表三編號1,編號4所示印文及署押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五佰壹拾柒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瀆職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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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73 | |
藥事法 | 1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1 | |
著作權法 | 9 | |
森林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醫療法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洗錢防制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水污染防治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A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