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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626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52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8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75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4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3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17
第287條 傷害罪 7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6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 傷害罪 1
第280條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8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捌拾參萬伍仟柒佰捌拾玖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附表一編號二,三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二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戊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簽名」欄位所示偽造之署名共捌枚均沒收
本件免訴
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據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捌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緩刑肆年
偽造之「許昱蓁」之署名參枚及印文伍枚,均沒收之,偽造之票號為CH六○五○八一九號,CH六○五二六一九號,CH六○五○八一七,CH六○五二六三五之本票,均沒收之
17000及18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均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被訴部分均無罪
甲○○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賠償內容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六所示之罪,共六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六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二,2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二,四,五所示之罪,共三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二,四,五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三,3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二,四,五所示之罪,共三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二,四,五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四,5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六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六所示之刑及沒收
五,O素綢犯如附表一編號六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六所示之刑及沒收
六,72000無罪
73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85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98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111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121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133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146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159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169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182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195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205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220000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O素綢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告訴人丙○○給付損害賠償(執行內容,金額,方式,期限均如附表二所載方式執行)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請蓋原留印鑑」欄內偽造之「丙○○」印文壹枚、偽刻之「丙○○」印章壹顆均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請蓋原留印鑑」欄內偽造之「丙○○」印文壹枚、偽刻之「丙○○」印章壹顆均沒收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請蓋原留印鑑」欄內偽造之「丙○○」印文壹枚、偽刻之「丙○○」印章壹顆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佰伍拾元之蔥爆牛肉,炒牛雜,半筋半肉各壹份,牛雜湯及白飯各壹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部分撤銷
丙OO被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2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53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2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9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9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6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5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7條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4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4條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7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5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2條第2項 殺人罪 1
第276條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1
第272條第1項 殺人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9
第268條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5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3
第337條 侵占罪 2
第336條第1項 侵占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0
妨害公務罪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2
第135條 妨害公務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3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3
第201條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1第1項第2款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3 妨害秘密罪 1
瀆職罪
第134條 瀆職罪 1
第125條第1項第3款 瀆職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脫逃罪
第161條第1項 脫逃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8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1
藥事法10
著作權法9
貪污治罪條例6
洗錢防制法6
懲治走私條例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商標法5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4
性騷擾防治法4
野生動物保育法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戶籍法2
護照條例2
證券交易法1
第171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第4項 獎勵及處罰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3款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54條第1項第1款 分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區域計畫法1
第22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