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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243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48
第10條第2項 A 209
第10條第1項 A 80
第10條 A 28
第4條第2項 A 22
第4條第3項 A 16
第11條第2項 A 14
第4條 A 12
第11條第5項 A 8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貳拾包(均含包裝袋,驗餘淨重共貳拾肆點貳陸陸捌公克)沒收
乙OO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6「罪名,宣告刑及沒收(含追徵)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6「罪名,宣告刑及沒收(含追徵)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
壬OO犯如附表四編號7,8「罪名,宣告刑及沒收(含追徵)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7,8「罪名,宣告刑及沒收(含追徵)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15000犯如附表四編號8「罪名,宣告刑及沒收(含追徵)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8「罪名,宣告刑及沒收(含追徵)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19000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4-3所示之咖啡包伍包均沒收銷燬;如附表一編號1、3、4-1、4-2、4-4至4-7、6之毒品,均沒收
2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梅錠參佰陸拾顆均沒收銷燬;如附表一編號15所示之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
31000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咖啡包共貳佰伍拾柒包,及如附表一編號15所示之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
37000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奶茶仟共壹佰玖拾陸包,及如附表一編號15所示之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
43000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磅秤貳台,以及如附表一編號15所示之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
49000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7、10、11所示之愷他命共拾包及包裝上開毒品之外包裝袋、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磅秤貳台,以及如附表一編號15所示之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梅錠貳顆均沒收銷燬
62000、63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68000、69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咖啡包共伍拾參包沒收之;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74000、75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80000、81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86000、87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92000、93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
98000、99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104000、105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110000、111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116000、117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122000、123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128000、129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愷他命共貳包、如附表二編號4、5、6所示之物,及編號9至11所示行動電話共參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元共同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驗餘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驗餘淨重伍拾伍點捌玖陸捌公克,純質淨重伍拾伍點伍陸貳玖公克,含無法與毒品析離之包裝袋壹個)沒收
己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十一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又共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
11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十一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捌月
23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十一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捌月
32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44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驗餘含有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4-methylmethcathinone,Mephedrone,4-MMC)成分之毒品咖啡包(白色)二百十三包(驗餘總淨重約1203‧24公克及均殘留微量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包裝袋包裝總重約400‧44公克之包裝袋213個),驗餘含有第三級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毒品咖啡包(黑色)五十一包(驗餘總淨重約350‧65公克及均殘留微量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包裝袋包裝總重約93‧84公克之包裝袋51個),驗餘含有第三級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毒品咖啡包(白色)三包(驗餘總淨重約18‧69公克及均殘留微量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包裝袋包裝總重約5‧40公克之包裝袋3個),電子秤壹具,夾鏈袋壹包,白色錫箔包咖啡包裝袋壹包,塑膠封口機壹具,三星(SAMSUNG)牌粉紅色手機壹支均沒收
未扣案55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56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63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67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74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貳拾參包(含無法與愷他命完全析離之包裝袋貳拾參個,合計驗前淨重參拾點貳肆陸公克,合計驗餘淨重參拾點壹零玖參公克,合計純質淨重參拾點貳壹伍捌公克)均沒收
己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十一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又共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
11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十一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捌月
23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十一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捌月
32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44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驗餘含有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4-methylmethcathinone,Mephedrone,4-MMC)成分之毒品咖啡包(白色)二百十三包(驗餘總淨重約1203‧24公克及均殘留微量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包裝袋包裝總重約400‧44公克之包裝袋213個),驗餘含有第三級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毒品咖啡包(黑色)五十一包(驗餘總淨重約350‧65公克及均殘留微量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包裝袋包裝總重約93‧84公克之包裝袋51個),驗餘含有第三級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毒品咖啡包(白色)三包(驗餘總淨重約18‧69公克及均殘留微量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之包裝袋包裝總重約5‧40公克之包裝袋3個),電子秤壹具,夾鏈袋壹包,白色錫箔包咖啡包裝袋壹包,塑膠封口機壹具,三星(SAMSUNG)牌粉紅色手機壹支均沒收
未扣案55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56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63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67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74000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第11條 A 8
第8條 A 8
第4條第6項 A 7
第4條第1項 A 5
第8條第1項 A 4
第8條第2項 A 4
第8條第6項 A 4
第11條第1項 A 4
第8條第3項 A 3
第11條第4項 A 3
第4條第4項 A 2
第11條第6項 A 1
第5條第4項前段 A 1
第5條第4項 A 1
第12條第4項 A 1
第5條第1項 A 1
第11條第3項 A 1
第5條第3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0
洗錢防制法27
藥事法24
森林法15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1
廢棄物清理法11
貪污治罪條例11
性騷擾防治法8
政府採購法8
區域計畫法7
著作權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商業會計法5
水土保持法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5
商標法4
懲治走私條例3
營業秘密法2
海關緝私條例2
護照條例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戶籍法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稅捐稽徵法2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79條第2項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 總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
第94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