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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24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29
森林法3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6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2
洗錢防制法22
藥事法17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5
原判決關於乙OO被訴於民國106年3月中旬某日犯轉讓禁藥罪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被訴於民國106年3月中旬某日轉讓禁藥予吳博文部分無罪
其餘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2暨定執行刑部分,侵占漂流物部分,均撤銷
甲○○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被訴附表一編號2販賣第二級毒品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一編號1,3及附表二部分)
上開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原判決關於附表五乙OO部分暨其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五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五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即己OO所犯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罪刑及沒收,庚OO所犯如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庚OO部分,附表六所示之罪刑及沒收暨庚OO應執行刑部分)駁回
辛OO前開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拾貳年貳月
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
1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
2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
27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伍包(含包裝袋,驗後合計淨重壹點壹柒柒公克)沒收銷燬;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移列原審主文第2項後段毒品沒收銷燬宣告及更正沒收宣告)
3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
3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
4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
5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
57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罪刑(含沒收)
6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罪刑(含沒收)
7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貳包(含包裝袋,驗後合計淨重壹點壹柒公克)沒收銷燬;扣案之行動電話0906300302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收其價額
(本院移列原審主文第1項後段關於海洛因沒收銷燬之宣告)
88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4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審主文)罪刑(含沒收)
11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金額)
12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更正原審主文沒收宣告金額)
13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陸包(含包裝袋,驗後合計淨重壹點柒貳捌公克),沒收銷燬;扣案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移列原審主文第1項後段關於甲基安非他命沒收銷燬之宣告)罪刑(含沒收)
17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行動電話0900000000號壹支及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9000犯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本院主文)罪刑(含沒收)
184000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犯如附表一,附表三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
戊○○犯如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
乙○○經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乙○○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乙○○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戊○○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參月
乙OO明知為偽藥而販賣,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
又明知為偽藥而販賣,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
又明知為偽藥而販賣,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
扣案仿冒「VIAGRA」商標之威而鋼拾柒顆及「CIALIS」商標之犀利士拾肆顆,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諭知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
丁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白色粉末(葡萄糖)壹包,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白色粉末(葡萄糖)壹包,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白色粉末(葡萄糖)壹包,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白色粉末(葡萄糖)壹包,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白色粉末(葡萄糖)壹包,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總毛重參點參伍公克)併同難以析離之包裝袋貳只,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900000000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夾鍊袋陸個,均沒收之;未據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192號SIM卡壹張)、電子磅秤壹台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轉讓禁藥,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ASUS廠牌行動電話壹具(序號:000000000000000,含0000000766號行動電話SIM卡壹張),均沒收之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丁OO用以與戊OO聯繫販毒使用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驗餘淨重共參拾肆點柒貳壹零公克,純質淨重共參拾肆點柒柒壹貳公克)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貳只,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壹包(驗餘淨重零點肆參零捌公克)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壹只均沒收銷燬,扣案之SAMSUNG牌平板電腦壹台沒收
乙OO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丙○○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六八七七六二二號晶片卡壹張)沒收之;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捌包(合計驗餘淨重拾貳點玖柒貳公克,含包裝袋捌個),均沒收銷燬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捌包(合計驗餘淨重拾貳點玖柒貳公克,含包裝袋捌個),均沒收之
乙OO犯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犯罪所得iPAD平板電腦伍臺,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共新臺幣肆萬伍仟元
又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又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上開所宣告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戊○○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六八七七六二二號晶片卡壹張)沒收之;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捌包(合計驗餘淨重拾貳點玖柒貳公克,含包裝袋捌個),均沒收銷燬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明知為禁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捌包(合計驗餘淨重拾貳點玖柒貳公克,含包裝袋捌個),均沒收之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之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肆萬元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愷他命壹包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共貳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分別如附表二「罪刑及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庚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共柒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分別如附表三「罪刑及沒收欄」所示
附表三編號2至7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乙OO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10所示之第一級毒品及編號11至25所示之第二級毒品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編號26至30所示之物均沒收
又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第83條 罰則 1
第83條第4項 罰則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3
商業會計法10
商標法8
著作權法7
稅捐稽徵法6
貪污治罪條例5
廢棄物清理法4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4
就業服務法3
醫療法2
水土保持法2
農會法2
A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公司法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
第49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動物保護法1
第25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49條第3項前段 分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2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保險法1
第167條之1第1項前段 保險業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5項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104條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醫師法1
第28條 懲處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