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02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4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1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其事實欄一(一)至(三)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及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及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及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壹仟肆佰玖拾參元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陸萬伍仟參佰零肆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PCR儀器壹台及分注器參根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仟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沒收之
64000其餘被訴部分,65000,70000均無罪
7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1000共同犯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於價值新臺幣捌萬貳佰捌拾元之範圍內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於價值新臺幣肆拾柒萬參佰零柒元之範圍內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無線滑鼠,牛仔褲,棒球外套及機車防盜器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新臺幣柒佰元,肆佰玖拾玖元,肆仟伍佰陸拾元及貳仟捌佰元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印文及印章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編號二至九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編號一,十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所犯如【本院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本院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上開各罪所宣告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並應給付劉蕙琴新臺幣捌拾柒萬元,給付方式如下:丁OO應於民國壹佰零柒年拾貳月伍日起至壹佰零捌年拾貳月伍日,於每月伍日以前給付新臺幣壹萬元(壹佰零捌年貳月伍日應給付新臺幣貳萬元)
未扣案如【本院附表】「應沒收之印章,印文或署押」欄所示偽造之印章,印文,署押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商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拾捌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3,5,7至12,14,16,17,19至21,23,25,27,28所示偽造之「MISS」署押壹拾捌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零參佰玖拾柒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於民國壹佰零陸年拾壹月貳拾玖日「國泰人壽公司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條款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上要保人簽名欄位之「沈彥君」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十三主文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十三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53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辛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編號4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編號46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壹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3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27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27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9000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編號1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編號18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5000犯如附表五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編號1,2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7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8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0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3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5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7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8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0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0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11000共同犯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26000共同犯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4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6000共同犯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2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7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8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0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3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8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0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32000共同犯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47000共同犯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7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77000共同犯特殊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48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8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0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55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8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9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0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0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6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6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6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67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7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8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8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9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9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0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75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如附表二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偽造有價證券罪部分,無罪
戊OO(原名:林思安)共同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原名:林思安)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原名:林思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張雅涵」署押壹枚,「賴○○」署押壹枚,「秀絨」署押貳枚,「郭」署押參枚,「O春秋」署押壹枚及「阮氏緣」署押參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接受拾小時之法治教育
乙OO,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金額及方式支付黃樹寶損害賠償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伍萬柒仟陸佰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署押及數量欄所示之偽造「許台生」署押共貳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贓物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風化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瀆職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29 | |
森林法 | 3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2 | |
洗錢防制法 | 22 | |
藥事法 | 1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3 | |
商業會計法 | 10 | |
商標法 | 8 | |
著作權法 | 7 | |
稅捐稽徵法 | 6 | |
貪污治罪條例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就業服務法 | 3 | |
醫療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農會法 | 2 | |
A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保險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