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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4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1
原判決關於丙OO部分撤銷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指辛OO部分)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以附表一所示方式支付被害人李文政,陳詩文如附表一所示金額之損害賠償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即附表二部分)均無罪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以附表所示方式支付告訴人O玉鳳,彭詩惠如附表所示金額之損害賠償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宋柔慧」,「陳素嬌」,「宋旭曜」印章各壹枚,以及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印文,署押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即附表二部分)均無罪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
G○○,H○○均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丁OO,戊OO,己OO,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無罪
乙OO,丙OO均無罪
東原製油實業有限公司之財產不予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庚○○犯如附表一編號二至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二至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編號一加重詐欺取財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均免訴
二甲○○犯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丁○○犯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四丙○○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五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一編號一,二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五丑○○犯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免訴
六戊○○犯如附表一編號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九五無鉛汽油肆拾貳點壹參公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HTC牌手機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拘役肆拾日,伍拾伍日,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悠遊卡壹張(外觀卡號:0000000000000000)及新臺幣壹拾萬零肆佰捌拾肆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舉辦之法治教育課程捌小時,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附表二所示負擔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公務罪
贓物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瀆職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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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4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1 | |
商業會計法 | 10 | |
森林法 | 8 | |
藥事法 | 8 | |
證券交易法 | 5 | |
著作權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稅捐稽徵法 | 4 | |
商標法 | 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銀行法 | 2 | |
洗錢防制法 | 2 | |
建築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戶籍法 | 1 | |
公司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