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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483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1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8 | |
藥事法 | 2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4 | |
第86條第1項 附則 14
原判決撤銷
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業務過失傷害而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之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之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起,依本院一零七年度交重附民字第二十三號調解筆錄內容支付損害賠償(詳見附表)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無駕駛執照,酒醉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過失致人受傷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過失致人受傷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傷害而逃逸,處有期徒刑陸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偽造之「O靜光」署押肆拾伍枚均沒收
前開各罪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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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 | 13 | |
著作權法 | 1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1 | |
森林法 | 8 | |
性騷擾防治法 | 7 | |
商標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6 | |
公司法 | 6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6 | |
水土保持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銀行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3 | |
醫療法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建築法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證券交易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