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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483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10 | |
第11條第2項 A 14
上訴駁回
附表一編號一至六所宣告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四編號三,附表五編號一至七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八至十三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2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13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6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17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20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21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24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25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28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29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32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33000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含有第二級毒品成分之即溶包貳袋(驗餘淨重共拾伍點參貳參壹公克,併不可析離之包裝袋貳個),均沒收銷燬之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驗餘總淨重肆點柒陸公克)沒收銷燬之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吸食器壹組,分裝袋壹包及電子磅秤壹臺均沒收
又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捌包(含包裝袋捌只,驗餘總淨重拾壹點玖貳陸柒公克),第二級毒品大麻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壹點陸玖零肆公克)均沒收銷燬,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壹包(含包裝袋壹只,驗餘淨重伍拾點柒伍參捌公克,純質淨重參拾參點玖零肆壹公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驗餘淨重壹點捌伍肆捌公克)沒收銷燬,其外包裝袋壹只沒收
乙OO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成分之橘色圓形錠劑參粒(驗餘淨重合計貳點柒陸伍肆公克)沒收銷燬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參包(驗餘淨重合計捌拾柒點捌伍貳捌公克)及其外包裝袋參只均沒收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大麻菸草參包(含與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參個)沒收銷燬之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含與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壹個)及搖頭丸參拾參顆均沒收銷燬
扣案之安非他命吸食器壹組沒收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銷燬
之,又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壹包(驗後淨重參點肆陸伍公克,含包裝袋壹個)沒收銷燬之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檢驗後淨重共壹拾貳點柒貳柒公克)暨包裝袋柒個,均沒收銷燬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二一所示甲基安非他命貳拾壹包(含包裝袋貳拾壹只)均沒收銷燬
扣案如【附表】編號二二之黑色袋子壹個沒收之
乙OO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之殘留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玻璃球吸食器壹個,藥鏟壹支及殘渣袋壹個,均沒收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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