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9010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158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0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9
貪污治罪條例19
政府採購法1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
洗錢防制法11
藥事法11
農會法9
懲治走私條例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8
第3條第3項 A 3
第3條第1項 A 3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18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至18所示之刑(含主刑與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之物沒收
戊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並應執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己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辛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壬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2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18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至18所示之刑(含主刑與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之物沒收
戊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並應執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己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辛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壬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2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18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編號1至18所示之刑(含主刑與保安處分)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之物沒收
戊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並應執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己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辛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壬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2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第3條第1項後段 A 1
第3條第2項 A 1
廢棄物清理法6
森林法5
商業會計法5
著作權法5
商標法5
職業安全衛生法4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4
期貨交易法4
護照條例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3
電信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戶籍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區域計畫法2
律師法1
第48條第1項 A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5條第1項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3條第1項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52條第1項 分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A1
A 妨害性自主罪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