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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8122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1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98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7
廢棄物清理法10
貪污治罪條例9
洗錢防制法9
商標法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7
藥事法7
區域計畫法6
稅捐稽徵法6
第41條 罰則 2
一,乙OO犯附表一之二編號1至編號4,編號6至編號41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同欄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不實填製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分配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億柒仟陸佰陸拾貳萬捌仟壹佰零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犯附表一編號5之詐欺取財,虛偽標記商品部分無罪
二,65000犯附表一之二編號33至編號35,編號40至編號41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同欄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不實填製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分配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零陸萬零柒佰捌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犯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32,編號36至編號39之詐欺取財,虛偽標記商品部分,均無罪
三,12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不實填製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確定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其餘被訴虛偽標記商品罪,詐欺取財罪部分均無罪
四,O明發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不實填製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確定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其餘被訴詐欺取財罪部分均無罪
五,175000,176000,O金山,178000,179000均無罪
乙OO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第43條第1項 罰則 2
第47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第43條 罰則 1
商業會計法5
水土保持法5
著作權法3
農會法3
入出國及移民法3
政府採購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菸酒管理法1
第45條第2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5條第1項第1款 獎懲 1
公司法1
第9條第1項前段 總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2項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
一,乙OO犯附表一之二編號1至編號4,編號6至編號41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同欄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不實填製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分配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億柒仟陸佰陸拾貳萬捌仟壹佰零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犯附表一編號5之詐欺取財,虛偽標記商品部分無罪
二,65000犯附表一之二編號33至編號35,編號40至編號41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同欄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不實填製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分配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零陸萬零柒佰捌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犯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32,編號36至編號39之詐欺取財,虛偽標記商品部分,均無罪
三,12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不實填製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確定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其餘被訴虛偽標記商品罪,詐欺取財罪部分均無罪
四,O明發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不實填製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確定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其餘被訴詐欺取財罪部分均無罪
五,175000,176000,O金山,178000,179000均無罪
乙OO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