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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181 | |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58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甲○○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及拘役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丙OO被訴於106年1月28日15時許犯傷害罪部分無罪
其餘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之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強制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致重傷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O豐盛,O丁源無罪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庚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辣椒水壹罐,安全帽壹頂均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工程帽壹個沒收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被訴傷害暨妨害名譽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5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前開附表一編號1,2,4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前開附表一編號3,5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丁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鋁棒壹支,沒收之
庚OO犯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非法持有槍砲之主要組成零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處有期徒刑部分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土造金屬槍管壹支沒收
又犯損壞械具,強暴脫逃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傷害,毀損部分公訴不受理
甲○○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殺人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戊OO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非法持有手槍罪,處有期徒刑陸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致重傷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扣案之制式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只,槍枝管制編號一一○二一三九一一三),沒收之
【18000】共同犯非法持有手槍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制式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只,槍枝管制編號一一○二一三九一一三),沒收之
【27000】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只,槍枝管制編號○○○○○○○○○○),沒收之
【44000】犯強制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參個月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肆小時
扣案之玩具手槍壹支,沒收之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丙○○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
丁○○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脫逃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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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8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3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藥事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商標法 | 6 | |
性騷擾防治法 | 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 | |
銀行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著作權法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水污染防治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公司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A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