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811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81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9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三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玖仟捌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共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捌佰捌拾肆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陳志銘」之署押壹枚沒收
共同犯附表一之一所示之私行拘禁罪,各處如附表一之一所示之主刑及從刑
又犯如附表O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O所示之主刑及從刑
又犯如附表乙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乙所示之主刑及從刑
又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又共同殺人,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如附表O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共同犯附表一之一所示之私行拘禁罪,各處如附表一之一所示之主刑及從刑
又犯如附表甲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所示之主刑及從刑
又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又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拾捌年,褫奪公權捌年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褫奪公權捌年,如附表O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
共同殺人,累犯,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辛OO共同殺人,處有期徒刑拾年陸月,褫奪公權肆年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褫奪公權肆年
壬OO共同連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乙OO被訴買賣人口部分,被訴如附表一之三私行拘禁部分,被訴如附表丁編號1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被訴殺害陳恭平之殺人部分均無罪
丙OO被訴殺害陳恭平之殺人部分無罪
乙OO被訴私行拘禁部分,被訴如附表O編號2詐欺取財部分,被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部分均無罪
被訴私行拘禁部分,被訴如附表O編號2詐欺取財部分均無罪
共同連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
丁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減為有期徒刑貳月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減為有期徒刑參月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
丁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減為有期徒刑貳月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減為有期徒刑參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減為有期徒刑參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
96年O月2O日以前8次: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均減為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
96年O月2O日以後8次: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
丁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拾玖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
丙OO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減為有期徒刑伍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減為有期徒刑參月
乙OO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丁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乙OO處有期徒刑壹年,丁OO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臺北縣淡水鎮○○街15之1號7樓709室鑰匙壹支沒收
丙OO、O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丙OO處有期徒刑捌月,OOO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之臺北縣淡水鎮○○街15之1號7樓709室鑰匙壹支沒收
丙OO、O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丙OO、宋進財各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之臺北縣淡水鎮○○街15之1號7樓709室鑰匙壹支沒收
乙OO、丁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乙OO、宋進財各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臺北縣淡水鎮○○街15之1號7樓709室鑰匙壹支沒收
乙OO、丁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乙OO、宋進財各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臺北縣淡水鎮○○街15之1號7樓709室鑰匙壹支沒收
乙OO、丁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乙OO、宋進財各處有期徒刑伍月,扣案之臺北縣淡水鎮○○街15之1號7樓709室鑰匙壹支沒收
乙OO、丁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乙OO、宋進財各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之臺北縣淡水鎮○○街15之1號7樓709室鑰匙壹支沒收
乙OO、丁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乙OO、宋進財各處有期徒刑陸月,扣案之臺北縣淡水鎮○○街15之1號7樓709室鑰匙壹支沒收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無罪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陸佰壹拾捌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壹佰玖拾肆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玖仟陸佰壹拾捌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陸佰壹拾捌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壹佰玖拾肆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玖仟陸佰壹拾捌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月內,向告訴人何秀芳支付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新臺幣柒仟元,及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主刑及沒收,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捌仟參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貳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如附表編號一,二,三,四,六,七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於票號XA○○七七六三五號支票背面偽造之「黃耀南」簽名壹枚沒收之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無罪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無罪
本件免訴
本件,乙OO,丙OO被訴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內履行如附記事項所示之條件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脫逃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贓物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森林法 | 5 | |
洗錢防制法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商標法 | 2 | |
藥事法 | 2 | |
醫療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建築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