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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63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6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文書上偽造之「陳啟瑞」署押共計壹拾壹枚均沒收
甲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偽造之「劉孟欣」署押共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三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二、三所示偽造之「劉孟欣」署押共拾肆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三編號二、三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甲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張富鈞」之簽名共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偽造「陳冠華」之簽名共肆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偽造「陳冠華」之簽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偽造「陳冠華」之簽名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偽造之「張富鈞」印章壹顆、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偽造「張富鈞」之印文共肆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偽造「張富鈞」之簽名共柒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所示偽造「張富鈞」之簽名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8所示偽造「張富鈞」之簽名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所示偽造「張富鈞」之簽名共肆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偽造「張富鈞」印章壹顆、如附表二編號10所示偽造「張富鈞」之印文共捌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不得易處罰金之有期徒刑及併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寄藏子彈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併處罰金新臺幣捌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二)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五)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六)至(九)所示之印文及署押與未扣案之偽造「黃建民」與「林璟瀅」印章各壹顆,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十)至(十三)所示之印文及署押與未扣案之偽造「黃建民」與「林璟瀅」印章各壹顆,均沒收
甲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造之「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證明專用章」印文共肆枚及「台壽保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分公司」印文壹枚,均沒收之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未扣案之入國登記表姓名欄內偽造之「甲OOKAERUDIN」署押壹枚,沒收之
甲○○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之販賣動物用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偽造原廠疫苗肆瓶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萬參仟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戊○○,丁○○,己○○,寅○○,辛○○,子○○,丑○○均無罪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捌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4,5所示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5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實際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實際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實際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實際繳納股款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實際繳納股款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刻徐玉華之印章壹枚及附表二所示偽造之印文及署押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刻徐玉華之印章壹枚及附表三所示偽造之印文及署押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刻徐玉華之印章壹枚及附表四所示偽造之印文及署押均沒收之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中國信託銀行簽帳單上,偽造之「石裕馨」署名壹枚,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隨身包壹個,I-phone8手機壹支,電動自行車壹台,吊車吊勾零件組拾組,電鑽壹支,切割機壹支,小型破碎機貳台,大型破碎機壹台,3.5mm電線壹條,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中國信託銀行簽帳單上,偽造之「石裕馨」署名壹枚,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隨身包壹個,I-phone8手機壹支,電動自行車壹台,吊車吊勾零件組拾組,電鑽壹支,切割機壹支,小型破碎機貳台,大型破碎機壹台,3.5mm電線壹條,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中國信託銀行簽帳單上,偽造之「石裕馨」署名壹枚,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隨身包壹個,I-phone8手機壹支,電動自行車壹台,吊車吊勾零件組拾組,電鑽壹支,切割機壹支,小型破碎機貳台,大型破碎機壹台,3.5mm電線壹條,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中國信託銀行簽帳單上,偽造之「石裕馨」署名壹枚,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隨身包壹個,I-phone8手機壹支,電動自行車壹台,吊車吊勾零件組拾組,電鑽壹支,切割機壹支,小型破碎機貳台,大型破碎機壹台,3.5mm電線壹條,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一,○○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23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2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陸月
二,午○○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4,8至12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4,8至12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伍月
三,D○○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3至14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3至14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四,玄○○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五,E○○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23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2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六,丁○○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8至9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8至9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七,庚○○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4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八,辛○○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2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2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
九,地○○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4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十,癸○○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0至12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0至12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變造國民身分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變造之「簡志明」國民身分證壹紙沒收
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壹月
十一,丙○○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8至9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8至9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十二,F○犯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3至15,19至22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一編號13至15,19至22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十三,酉○○犯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11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11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壹月
十四,辰○○犯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11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11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十五,亥○○犯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7,10至11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7,10至11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十六,戌○○犯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3,10至11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3,10至11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十七,宇○○犯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7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7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壹月
十八,天○○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十九,子○○犯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9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1至9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二十,G○○犯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4至5,8至9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附件二編號4至5,8至9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二十一,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偽證及誣告罪
賭博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性自主罪
贓物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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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9 | |
廢棄物清理法 | 9 | |
商標法 | 5 | |
著作權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藥事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2 | |
洗錢防制法 | 2 | |
戶籍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 1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