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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50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3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7 | |
藥事法 | 16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2 | |
第3條第3項 A 4
甲OO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又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六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甲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扣案之彰化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華碩手機壹支,均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黃祥霖華南銀行帳號000000000030號帳戶
甲OO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又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六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甲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扣案之彰化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華碩手機壹支,均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黃祥霖華南銀行帳號000000000030號帳戶
甲OO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又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六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甲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扣案之彰化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華碩手機壹支,均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沒收,黃祥霖華南銀行帳號000000000030號帳戶
甲OO犯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又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均沒收
戊OO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均沒收
丁OO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均沒收
戊OO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丁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戊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己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庚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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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 9 | |
森林法 | 8 | |
稅捐稽徵法 | 8 | |
商業會計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銀行法 | 4 | |
洗錢防制法 | 4 | |
商標法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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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法 | 1 | |
醫療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勞動基準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
政府採購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