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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2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甲OO,乙OO,丙OO,丁OO均無罪
甲OO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戊OO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甲OO,乙OO均無罪
甲OO連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褫奪公權參年
丙OO連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所偽造如附表三所示之印文均沒收
丁OO共同連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戊OO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清癸連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四項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
辛OO共同非公務員與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免刑,犯罪所得財物新臺幣玖拾萬元,應與O榮豐,O英妹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O榮豐,O英妹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榮豐共同非公務員與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褫奪公權參年,犯罪所得財物新臺幣玖拾萬元,應與庚,英妹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庚,英妹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又共同非公務員與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犯罪所得財物新臺幣肆拾萬元,應與英妹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英妹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犯罪所得財物新臺幣壹佰參拾萬元,其中新臺幣玖拾萬元,應與庚,英妹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庚,英妹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另新臺幣肆拾萬元,應與英妹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英妹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捌年,褫奪公權伍年,犯罪所得財物新臺幣玖拾萬元,應與9000,O榮豐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9000,O榮豐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又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褫奪公權伍年,犯罪所得財物新臺幣肆拾萬元,應與O榮豐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O榮豐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公權伍年,犯罪所得財物新臺幣壹佰參拾萬元,其中新臺幣玖拾萬元,應與9000,O榮豐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9000,O榮豐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另新臺幣肆拾萬元,應與O榮豐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與O榮豐連帶以其財產抵償之
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伍年拾月,褫奪公權參年
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
12000,13000,佳明均無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妨害秩序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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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8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2 | |
藥事法 | 1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 | |
洗錢防制法 | 7 | |
稅捐稽徵法 | 7 | |
廢棄物清理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5 | |
貪污治罪條例 | 5 | |
森林法 | 4 | |
商標法 | 4 | |
健康食品管理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公司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營業秘密法 | 1 | |
醫療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