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808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58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88
第10條第2項 A 105
第10條第1項 A 36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注射針筒壹支沒收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外包裝袋貳個,均沒收銷燬之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注射針筒貳支,吸管藥鏟壹支,生理食鹽水貳瓶均沒收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甲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沒收銷燬
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沒收
甲OO犯如附表一,五,六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一,五,六「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戊OO犯如附表五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五「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丙OO犯如附表二,三,六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二,三,六「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附表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三,六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貳月
犯如附表四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四「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
乙OO,戊OO,丁OO,丙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袈維無罪
甲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戊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乙OO、戊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乙OO、戊OO連帶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搭配門號092332343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己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己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己OO連帶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搭配門號092332343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一,五,六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一,五,六「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戊OO犯如附表五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五「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丙OO犯如附表二,三,六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二,三,六「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附表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三,六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貳月
犯如附表四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四「宣告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
乙OO,戊OO,丁OO,丙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袈維無罪
甲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進興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戊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乙OO、戊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乙OO、戊OO連帶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搭配門號092332343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己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己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己OO連帶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搭配門號092332343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丁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09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向丙OO、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向丙OO、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甲○○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沒收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暨其等包裝袋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吸食器貳支均沒收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肆包,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暨其等包裝袋均沒收銷燬之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又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肆包,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伍包暨其等包裝袋均沒收銷燬之
甲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參包,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注射針筒伍支,均沒收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玻璃球吸食器壹組,沒收之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海洛因壹包,沒收銷燬之,扣案之葡萄糖壹包,鏟管壹支,分裝空袋肆個及吸食器壹組,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107年度毒偵字第529號被告男40歲住臺中市○○區○○路000巷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提起公訴,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犯罪事實一、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法院裁定送強制戒治後,於民國91年12月1日執行完畢釋放;其刑罰部分,則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於92年5月31日執行完畢
又於93年間,因竊盜、施用第一、二級毒品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分別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10月、9月及1年6月確定,送監執行並經減刑後,甫於96年7月16日執行完畢
詎猶不知悔改,復基於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犯意,於107年4月4日上午10時許,在彰化縣和美鎮德美公園廁所內,以將海洛因加水混合後經由針筒注射手臂血管之方式,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次;復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在107年4月2日晚上10時許,在同上地點,以將甲基安非他命置於鋁箔紙上以火燒烤吸食煙霧之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
嗣於107年4月4日下午3時15分許,在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126號前因形跡可疑,為警盤查而查獲,並扣得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及注射針筒1支等物,經警採集其尿液送驗,結果呈嗎啡、可待因、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警詢及偵訊中均坦承不諱,且其於107年4月4日為警所採集之尿液,經送鑑驗結果呈毒品嗎啡、可待因、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此有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及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委託檢驗尿液代號與真實姓名對照表等件在卷可稽,並有扣案之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及注射針筒1支等物可資為證,堪信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其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犯嫌均堪予認定
二、按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就施用毒品者,僅於「初犯」及「5年後再犯」2種情形,有其追訴條件之限制,即須於初犯經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釋放後,5年內均無施用毒品之行為,始能認其前所實施之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已足遮斷毒癮,而得於5年後再犯時,再予適用初犯之規定,重行觀察、勒戒等程序;倘5年內已經再犯,被依法追訴處罰,縱其第3次施用毒品之時間在初犯釋放5年以後,即與「5年後再犯」之情形有別,且因已於「5年內再犯」,顯見其再犯率甚高,原實施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已無法收其實效,而無5年戒斷期之存在,自無再經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必要,應由檢察官逕行起訴,最高法院95年度台非字第59號判決、95年度台非字第65號判決及95年度第7次刑事庭會議決定足供參照,本件被告曾於91年間因施用毒品案,接受強制戒治執行完畢,復於93年間再次施用毒品,經法院判處有罪判決確定,揆諸前開最高法院判決,因被告在91年後之5年內,業有施用毒品之行為,則本次被告再次施用毒品,即與5年後再犯之情形有別,自應逕行起訴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之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嫌及同條第2項之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
被告持有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應為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而被告所為上開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犯行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至於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1包,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沒收銷燬之;另注射針筒1支,為被告所有供其施用毒品所用之物,請依法宣告沒收
四、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致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7年6月25日檢察官莊佳瑋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7年6月28日書記官楊雅菁
己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沒收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沒收銷燬之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丙○○犯如附表一所示之肆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處罰金之貳罪,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處罰金之貳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併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暨包裝袋沒收銷燬,扣案之安非他命吸食器壹組沒收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OO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海洛因壹包,針筒壹支,均沒收銷燬
甲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第4條第2項 A 12
第11條第2項 A 6
第10條 A 5
第11條第4項 A 3
第4條第6項 A 3
第8條第2項 A 3
第4條第1項 A 3
第8條第6項 A 3
第4條第3項 A 2
第11條第5項 A 2
第11條第1項 A 2
第11條第3項 A 1
第13條第2項 A 1
第11條前段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6
藥事法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水土保持法5
洗錢防制法3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3
商業會計法2
稅捐稽徵法2
政府採購法2
商標法1
第97條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第4項 獎勵及處罰 1
著作權法1
第91條之1第2項 罰則 1
民用航空法1
第105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3款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5條第1項第2款 A 1
漁業法1
第60條第1項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