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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5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0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沒收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PPLE廠牌IPHONE6S64G型號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秋香無罪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秋香無罪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秋香無罪
甲OO連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參萬捌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6S智慧型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收時,追徵其價額,如附表編號一所示偽造之「陳俊成」署押共參枚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6SPLUS智慧型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收時,追徵其價額,如附表編號二所示偽造之「魏碩彥」署押共參枚均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偽造之「李佩蓉」署名拾肆枚及印文陸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SONY廠牌手機壹支,三星Note5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偽造「楊慶森」之署名均沒收
甲OO犯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依本院107年度中司調字第3069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之內容,向被害人支付損害賠償,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如左列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物,均沒收;編號三所示之物,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物、如左列編號一至三、五所示偽造之本票、如左列編號四、六所示偽造之私文書上「樂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印文各壹枚、「陳信宣」之印文及署押各壹枚,均沒收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4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2,4至6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共同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周咨咨」簽名壹枚、指印壹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捌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行動電話壹具,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行動電話壹具,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行動電話壹具,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行動電話壹具,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行動電話壹具,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三「罪刑」欄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三「罪刑」欄所示之刑,所處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所處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如附表四「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陸拾壹萬參仟伍佰肆拾壹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備註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宣告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被訴竊盜部分無罪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造之「朱駿捷」署名壹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造之「趙○○」署名壹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造之「趙○○」署名壹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造之「趙○○」署名壹枚沒收,如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造之「○○○○企業有限公司」,「蕭○○」印章各壹枚,暨偽造之「○○○○企業有限公司」,「蕭○○」印文各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甲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邱○○」署名壹枚沒收之
丁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林佑俊」署名壹枚沒收之
丁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參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甲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如附表編號2所示偽造信用卡壹張,及未扣案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陳世勇」署名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玖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如附表編號3所示偽造信用卡壹張,及未扣案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蔡慶輝」署名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贓物罪
殺人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遺棄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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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0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8 | |
商業會計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藥事法 | 6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5 | |
森林法 | 4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洗錢防制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 | |
戶籍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公平交易法 | 2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電信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