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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04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6
甲OO犯強制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所犯之罪名,宣告刑及沒收,均詳如附表所示,附表編號1及編號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SAMSUNG廠牌銀色手機壹支沒收
乙OO犯強制性交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SAMSUNG廠牌銀色手機壹支沒收
甲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刑及沒收,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丁OO犯如附表一,三,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四所示之刑,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己OO犯如附表一,三,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三,四所示之刑,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刑,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如附表三至四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至四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壬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
乙OO,丁OO,壬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所犯罪名及宣告刑
戊OO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所犯罪名及宣告刑
丁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0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所犯罪名及宣告刑
辛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所犯罪名及宣告刑
己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OO犯強制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癸○○犯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丑○○犯如附表四,八,十,十一,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
甲OO犯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丁OO犯如附表四,八,十,十一,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
甲OO犯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丁OO犯如附表四,八,十,十一,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
辛○○犯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丁OO犯如附表四,八,十,十一,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
甲OO犯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犯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丁OO犯如附表四,八,十,十一,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
甲OO犯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丁OO犯如附表四,八,十,十一,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
甲OO犯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丁OO犯如附表四,八,十,十一,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
甲OO犯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丁OO犯如附表四,八,十,十一,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
甲OO犯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十七至四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丁OO犯如附表四,八,十,十一,十五,二十,二十一,二十
甲OO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遺棄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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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8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8 | |
藥事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著作權法 | 3 | |
洗錢防制法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農藥管理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商標法 | 2 | |
森林法 | 1 | |
商業會計法 | 1 | |
漁會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