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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11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9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存摺壹本沒收
甲OO無罪
甲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起訴書附表所示偽造之「張修源」簽名共陸枚均沒收,犯罪所得之「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張及「SAMSUNG牌J7系列」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二至附件三所示內容履行給付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依附表所示條件向被害人支付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條件向附表二所示被害人支付財產上之損害賠償,且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甲OO犯如附表二編號1,2,4所示之罪,主文,宣告刑及沒收各如附表二編號1,2,4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甲OO犯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罪,主文,宣告刑及沒收如附表二編號3所載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罪,主文,宣告刑及沒收各如附表二編號1,2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罪,主文,宣告刑及沒收如附表二編號3所載
甲OO共同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甲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微星廠牌電腦壹台、衣服肆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微星廠牌電腦壹台、衣服肆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張文驥」署名壹枚,沒收之
丁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張文驥」署名壹枚,沒收之
丙OO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OO,乙OO均無罪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拾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二至九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刑,不得易處罰金之罪宣告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得易處罰金之罪宣告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2「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2「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3「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3「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4「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4「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5至「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5至「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6「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6「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7「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7「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8「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9「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9「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0「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0「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1「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2至「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2至「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3「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4「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4「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5「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5「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6「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7「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7「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8「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8「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9「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9「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陸萬零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捌拾陸萬陸仟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3)、(4)、(5)「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捌仟參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3)「偽造之私文書」欄所示之偽造署名,沒收
甲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乙OO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被訴附表一編號3對應附表二編號1之以網際網路對公眾詐欺取財犯行部分無罪
乙OO犯幫助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犯幫助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什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無罪
甲OO犯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9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4至1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至19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丙OO被訴如附表一編號1至3部分免訴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貳拾柒萬伍仟壹佰肆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幣參拾陸萬柒仟參佰拾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丙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二所示之方式支付如附表二所示之損害賠償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如附表所示偽蓋「陳奕豪」之印文共拾枚,偽造之「陳奕豪」之署押共柒枚,「羅伊雯」之署押共拾參枚,及偽造之「陳奕豪」印章壹個,均沒收之
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一○七年度附民字第五十四號和解筆錄內容向洪均鴻支付新臺幣玖萬元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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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6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6 | |
藥事法 | 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8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6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4 | |
商標法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洗錢防制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醫療法 | 2 | |
A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