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806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1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41
藥事法1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0
水土保持法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銀行法4
第125條之2第1項前段 罰則 4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己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辛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乙OO被訴關於金順瑞公司,祥鷹公司及捷仕德公司向臺企銀行南崁分行貸款部分均無罪
己OO被訴關於顯能公司向三信銀行板橋分行貸款部分無罪
乙OO,O麗雲,丁OO,10000,11000,O之方,13000,O世英,15000,16000均無罪
甲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庚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萬捌仟零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10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13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甲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含沒收),附表一編號1,2,3,5,6所處得易處罰金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4,7所處不得易處罰金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支付國庫新臺幣陸拾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伍場次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偽造存褶(戶名:楊昆緒)壹本、楊昆緒印章壹顆及偽造之取款憑條上之「楊昆緒」印文柒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楊昆緒印章壹顆及偽造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個人貸款綜合契約」上之「楊昆緒」署名參枚、印文貳拾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之偽造「簡貴琴」、「輝成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福成」印章各壹顆,未扣案之偽造「宥品商行」、「楊祥」、「李品宥」印章各壹顆,扣案之偽造「簡貴琴」存摺、「輝成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存摺(本院編號2)各壹本,及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偽造署名、偽造印文均沒收,應沒收之偽造署名、偽造印文
甲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含沒收),附表一編號1,2,3,5,6所處得易處罰金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4,7所處不得易處罰金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支付國庫新臺幣陸拾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伍場次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偽造存褶(戶名:楊昆緒)壹本、楊昆緒印章壹顆及偽造之取款憑條上之「楊昆緒」印文柒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楊昆緒印章壹顆及偽造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個人貸款綜合契約」上之「楊昆緒」署名參枚、印文貳拾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之偽造「簡貴琴」、「輝成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福成」印章各壹顆,未扣案之偽造「宥品商行」、「楊祥」、「李品宥」印章各壹顆,扣案之偽造「簡貴琴」存摺、「輝成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存摺(本院編號2)各壹本,及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偽造署名、偽造印文均沒收,應沒收之偽造署名、偽造印文
家庭暴力防治法4
性騷擾防治法3
著作權法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
商業會計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貪污治罪條例2
商標法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7條第1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54條第1項第1款 分則 1
洗錢防制法1
第14條第1項 A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8條第1項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0條第1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平交易法1
第35條第2項 罰則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1
第29條第1項 罰則 1
勞動基準法1
第77條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
空氣污染防制法1
第49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