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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1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4
甲OO犯如附表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萬參仟伍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壹枚沒收之
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萬參仟伍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壹枚沒收之
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褫奪公權肆年
又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褫奪公權伍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褫奪公權伍年
癸○○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褫奪公權肆年
巳○○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褫奪公權肆年
甲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賠償皇誼藥局新臺幣陸仟陸佰參拾參元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伍場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捌佰伍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陸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零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貳拾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偽造車牌壹面,沒收之
甲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黃山僖」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黃山僖」署名參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黃山僖」署名貳枚均沒收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己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辛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乙OO被訴關於金順瑞公司,祥鷹公司及捷仕德公司向臺企銀行南崁分行貸款部分均無罪
己OO被訴關於顯能公司向三信銀行板橋分行貸款部分無罪
乙OO,O麗雲,丁OO,10000,11000,O之方,13000,O世英,15000,16000均無罪
甲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庚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萬捌仟零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10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13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甲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名沒收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伍場次,偽造「鍾梓琦」之署名壹枚沒收
甲OO,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利用不正方法致生不實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均緩刑參年,暨均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以內,各向指定之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偽造之民事委任狀委任人欄位之「楊俊亮」署名壹枚沒收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伍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方式向蘇玟蓉支付如附表所示之損害賠償,扣案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公文書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証處印」印文壹枚沒收
甲OO犯共同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玩具手槍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及金項鍊玖條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共同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共同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未扣案之玩具手槍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共同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無罪
甲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金融卡壹張及未扣案偽刻「蔡政倫」印章壹顆與如附表所示文件偽造「蔡政倫」之印文共捌枚,署押共捌枚,均沒收
甲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含沒收),附表一編號1,2,3,5,6所處得易處罰金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4,7所處不得易處罰金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支付國庫新臺幣陸拾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伍場次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偽造存褶(戶名:楊昆緒)壹本、楊昆緒印章壹顆及偽造之取款憑條上之「楊昆緒」印文柒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楊昆緒印章壹顆及偽造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個人貸款綜合契約」上之「楊昆緒」署名參枚、印文貳拾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之偽造「簡貴琴」、「輝成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福成」印章各壹顆,未扣案之偽造「宥品商行」、「楊祥」、「李品宥」印章各壹顆,扣案之偽造「簡貴琴」存摺、「輝成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存摺(本院編號2)各壹本,及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偽造署名、偽造印文均沒收,應沒收之偽造署名、偽造印文
甲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含沒收),附表一編號1,2,3,5,6所處得易處罰金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一編號4,7所處不得易處罰金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支付國庫新臺幣陸拾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伍場次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偽造存褶(戶名:楊昆緒)壹本、楊昆緒印章壹顆及偽造之取款憑條上之「楊昆緒」印文柒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楊昆緒印章壹顆及偽造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個人貸款綜合契約」上之「楊昆緒」署名參枚、印文貳拾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之偽造「簡貴琴」、「輝成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陳福成」印章各壹顆,未扣案之偽造「宥品商行」、「楊祥」、「李品宥」印章各壹顆,扣案之偽造「簡貴琴」存摺、「輝成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存摺(本院編號2)各壹本,及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偽造署名、偽造印文均沒收,應沒收之偽造署名、偽造印文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二所示之物及附表三所示文件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暨應履行如附表四所示條件,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3,附表二所示之物及附表三所示文件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沒收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應沒收署押欄所示之署押參枚沒收
甲OO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緩刑參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褫奪公權參年
丙OO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參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褫奪公權參年
丁OO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褫奪公權參年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瀆職罪
妨害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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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1 | |
藥事法 | 1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0 | |
水土保持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銀行法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著作權法 | 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商標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洗錢防制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勞動基準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