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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45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1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無罪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附表編號2至12,14,15所示之罪,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編號13,16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姚文傑」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105年8月19日調查筆錄及自願受搜索同意書上偽造「陳文昌」之署押伍枚及指印玖枚均沒收
甲OO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甲OO偽造之「麗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余欽」印章各壹枚及麗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議書上偽造之「麗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余欽」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甲OO因犯罪所得之新臺幣壹佰肆拾伍萬肆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又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陸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附表編號1,2所示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票號748576號、金額拾萬元之偽造本票壹紙沒收,未扣案桃花紅頂讓書上偽造之「林阿妹」印文陸枚、署名貳枚、「鄭琇秀」印文陸枚、署名參枚、借據上偽造之「鄭琇秀」指印拾枚、署名貳枚、協議書上偽造之「鄭琇秀」之指印參枚、署名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幫助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及華碩牌平板電腦壹臺,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瀆職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偽證及誣告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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