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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479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5
水土保持法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第40條第1項 罰則 2
甲○○犯刊登足以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有對價性交行為之虞訊息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以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之虞之訊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壹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第38條第1項 罰則 1
藥事法3
森林法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
著作權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商標法2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款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貪污治罪條例1
第6條第1項第4款 A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
洗錢防制法1
第14條第1項 A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