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805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038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409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3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5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56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43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丙OO,丁OO共同犯傷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之木製架子壹個沒收之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刑,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犯如附表一編號1,4,5「主文」欄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其餘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己OO,辛OO均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壹枚、「書記官康敏郎」印文壹枚及「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凍結管收執行命令」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1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刑,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犯如附表一編號1,4,5「主文」欄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其餘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己OO,辛OO均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壹枚、「書記官康敏郎」印文壹枚及「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凍結管收執行命令」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1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刑,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犯如附表一編號1,4,5「主文」欄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其餘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己OO,辛OO均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壹枚、「書記官康敏郎」印文壹枚及「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凍結管收執行命令」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1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刑,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犯如附表一編號1,4,5「主文」欄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其餘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1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己OO,辛OO均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5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上偽造之印文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吳文正」印文壹枚、「書記官康敏郎」印文壹枚及「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凍結管收執行命令」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
1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電擊棒壹支沒收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家晟,丁共同傷害人之身體,各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安全帽壹頂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柒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41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0
第287條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3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99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1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0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5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第1第3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8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8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0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0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9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9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2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6
第268條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7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3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0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2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4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4
第337條 侵占罪 2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6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3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3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5條第3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5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4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1條 妨害秩序罪 3
第158條 妨害秩序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之1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21
藥事法1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9
著作權法8
貪污治罪條例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6
區域計畫法4
動物保護法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商標法3
商業會計法2
水土保持法2
森林法1
第51條第1項 罰則 1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2條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農會法1
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 監督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39條第1項前段 分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6條第1項 罰則 1
公司法1
第19條第1項 總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款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5款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