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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009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364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4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51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46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9
第287條 傷害罪 11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3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98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6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 竊盜罪 2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7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汽車買賣合約書上偽造之「楊詠升」署押共肆枚均沒收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偽造之「王簡阿珠」署押貳枚及印文玖枚沒收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王簡阿珠」署押參枚及印文拾捌枚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王簡阿珠」署押伍枚及印文貳拾柒枚沒收,緩刑肆年
甲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給付頂聖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新臺幣參拾萬元,給付方式如下:自民國壹佰零柒年肆月貳拾日起,按月於每月貳拾日給付新臺幣拾萬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壹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無罪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偽造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士院俊民知105年度訴字第162號函」壹紙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偽造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士院俊民知105年度訴字第389號函」壹紙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偽造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士院俊民知105年度訴字第89號函」壹紙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偽造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士院俊民知105年度訴字第151號函」壹紙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偽造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中華民國106年2月22日士院俊民知105年度訴字第141號函」壹紙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肆年,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本票壹張,如附表編號2所示借據內偽造之「黃瓊慧」署名壹枚及印文貳枚,偽造之「黃瓊慧」印章壹顆均沒收
甲OO,葉高濃,乙OO,陳雯婷,丙OO,丁OO,戊OO,己OO均無罪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104年2月10日申請印鑑證明委任書」上「委任人簽名蓋章欄」偽造之「黃阿鑾」簽名壹枚沒收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偽造「俞鵬楨」署名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型號「VICTORY-F9」手機壹支及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捌萬捌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私文書上偽造之「詹元福」署名,均沒收之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私文書上偽造之「詹元福」署名,均沒收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伍年
甲OO犯結夥三人以上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丙OO犯結夥三人以上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處宣告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洪偉晉」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伍仟伍佰元之香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壹萬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文貳枚沒收
甲OO所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同表所示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甲OO就附表一犯罪事實欄所示之各犯罪事實,如同表沒收欄所示之偽造印文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一、二款之詐欺取財罪
處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一、二款之詐欺取財罪
處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一、二款之詐欺取財罪
處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之刑,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所示之刑,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刑
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刑
己OO犯如附表一編號2,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5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刑
甲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媒介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故買贓物,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搬運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10000故買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乙OO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故買贓物,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9000收受贓物,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四,十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四,十所示之刑及沒收,附表一編號四,十兩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所示之刑及沒收,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載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附表一編號四至十所載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乙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零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參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參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柒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貳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肆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甲OO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並應依附表所示之本院一○六年度南司小調字第一八六六號調解筆錄內容支付賠償金額予被害人臺南市政府
甲OO犯共同行使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備忘錄內「陳元明」署押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備忘錄內「陳元明」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支票背面「陳元明」署押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均累犯,共貳拾肆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共貳拾肆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主文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偽造之泰益當鋪當票指紋蓋章處欄之「劉政哲」指印壹枚,沒收之
甲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偽造之「安麗會員加入申請表」及相連檢附之「個資告知事項暨聲明同意書」私文書上,偽造之「曾怡婷」署名共貳枚沒收
甲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沒收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4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1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13
第268條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7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7
侵占罪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8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4
第337條 侵占罪 4
第338條 侵占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8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0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7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5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3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8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5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8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2
商標法10
廢棄物清理法10
著作權法7
藥事法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
家庭暴力防治法5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5
森林法4
商業會計法4
水土保持法4
菸酒管理法3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
證券交易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2
洗錢防制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就業服務法2
稅捐稽徵法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7條第1款 罰則 1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2條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農會法1
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 監督 1
動物保護法1
第25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水污染防治法1
第36條第2項第1款 罰則 1
護照條例1
第31條第1款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