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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9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3
甲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如附表三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被訴幫助詐欺部分公訴不受理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甲OO共同連續犯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邱俊富」署名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吳貞妮」,「許淨文」簽名共貳枚均沒收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如附表編號一,二,四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附表編號三,五所示之刑,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攜帶兇器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之工具鉗,刀片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茶花盆柒盆,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扣案之工具鉗,刀片各壹支,均沒收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9條第2項之圖利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本判決確定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並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甲OO犯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劉淑玲英文「LIUHSULING」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金手鍊壹條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所示之偽造署押均沒收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件免訴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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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02 | |
森林法 | 1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1 | |
藥事法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懲治走私條例 | 5 | |
著作權法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商標法 | 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醫療法 | 1 | |
電信法 | 1 | |
銀行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