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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55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貳年,並應以如附表所示方式,金額支付損害賠償
甲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乙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元及丙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皆追徵其價額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甲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月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月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月
甲OO犯附表所示之罪,處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甲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待證事實被告於105年12月初加入「阿雄」,「賢哥」所屬之詐騙集團,擔任車手之工作,於接受「阿雄」以通訊軟體微信聯繫後,於如附表所示之時,地,親自持用如附表所示之金融機構帳戶提款卡,提領如附表所示之款項,並於抽取其所獲得之報酬後,將剩餘款項交給「阿雄」之事實,證人廖曹淑美等人遭上開方式詐騙,因而匯款如附表所示款項至如附表所示帳戶之事實,如附表所示之帳戶業經通報為警示帳戶之事實,被告於附表所示時,地提領款項之事實,證人廖曹淑美等人匯款如附表所示款項至如附表所示帳戶之事實,證人廖曹淑美等人匯入如附件所示款項至如附表所示帳戶,旋遭提領一空之事實,本案查獲經過之事實
甲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共拾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陸佰陸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秘密罪
外患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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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6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9 | |
著作權法 | 6 | |
藥事法 | 5 | |
森林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銀行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洗錢防制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物理治療師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商標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