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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76 | |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5
甲OO犯如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收受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皮帶壹條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手機配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收受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圓領衫壹件,購物袋貳個,海苔壹盒,針織平口上衣壹件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李明渢」署名共貳枚,扣案之手機肆支,均沒收之
甲OO收受贓物,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黃憶蕙」署押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黃憶蕙」署押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陸佰玖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Seven」署押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六角套筒扳手壹支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收受贓物,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無罪
甲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刑欄」所示之刑,附表一編號1,2,4,5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編號至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所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參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
乙OO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備註已發還許天發於不同之扣押物品清單分列21支,2支含門號0000000000,0000000000,0900000000之SIM卡各1張及電池1個廠牌分別為enovo,asus待證事實否認任何犯罪事實,坦承有於犯罪事實二三所述時地,購入贓車乙車後懸掛偽造之RAQ-0321號車牌2面之事實,坦承有於犯罪事實四五六所述時地,行竊丙,丁車既遂,行竊戊車未遂之事實,其有於犯罪事實七所述時地,交付贓車乙車予同案被告洪家宏之事實
乙丙丁車遭竊,戊車遭竊盜未遂之事實
甲乙丙丁車遭竊之事實
乙丙丁車遭竊,戊車遭竊盜未遂之事實,被告洪家宏之DNA於遭竊之甲車內採得之事實,全部犯罪事實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外患罪
遺棄罪
妨害農工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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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4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2 | |
藥事法 | 12 | |
森林法 | 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商標法 | 9 | |
著作權法 | 8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保險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洗錢防制法 | 1 | |
A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