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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62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92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2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44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9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3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1
第287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3
第284條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79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9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5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8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4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應給付告訴人林淑美新臺幣貳拾萬元,給付方式如下:自民國一○七年三月起,按月於每月十日前給付新臺幣壹萬元至全部清償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之印文,署押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丙OO應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甲OO為自己詐欺所得價值新臺幣254元之不法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偽造「臺灣省臺北地檢署印」印章壹枚,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印文共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二所示方式,向如附表二所示之人給付如附表二所示之金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表二所示方式,向如附表二所示之人支付如附表二所示之金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支付方式,向李邱秋菊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零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以附表所載之給付方式向羅秀春,羅仕信給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依附記事項所載向被害人誠隆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損害賠償
甲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主文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三編號1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署押壹枚沒收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2至6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署押伍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三編號10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三編號7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三編號8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壹日,如附表三編號9,11,12偽造署押欄所示偽造署押參枚偽造署押偽造「劉芷佑」簽名1枚偽造「林冠毓」簽名1枚偽造「林冠毓」簽名1枚偽造「林冠毓」簽名1枚偽造「林冠毓」簽名1枚偽造「林冠毓」簽名1枚偽造「陳明雪」簽名1枚偽造「游宗淇」簽名1枚偽造「陳芓淳」簽名1枚偽造「陳研君」簽名1枚偽造「黃昕怡」簽名1枚偽造「黃昕怡」簽名1枚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丙○○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前開宣告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前開宣告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甲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提領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大仁街78號「萊爾富北縣重大店」慶街107號6樓居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280號「萊爾富北縣正義店」碼,於翌(14)日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4段55號「全家三重信安店」新北市三重區大智街195號「統一重智店」強路1段與安慶新北市三重區大智街197號1樓「全家超商三重致學店」及其密碼,於翌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3段30號「統一鑫強店」款卡,並交付自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51號「統一正孝店」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47號1樓「OK三重中北店」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47號1樓「OK三重中北店」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280號「萊爾富北縣正義店」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1段6之2號「三重忠孝路郵局」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1段6之2號「三重忠孝路郵局」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南路254巷43號「全家三重集成店街107號6樓居所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149號1樓「全家超商三重集美店」,於翌(16)日,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南路221巷31號「萊爾富三重美集店」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二所示文件上偽造之「王碧貴」署名均沒收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欺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偽造「李崇瑋」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指定之公益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甲OO所犯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伍拾貳萬玖仟柒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收)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柒萬陸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壹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伍萬玖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肆萬伍仟玖佰捌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玖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陸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柒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萬伍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壹萬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陸萬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玖拾貳萬參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伍萬柒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參拾肆萬玖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行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捌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無罪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遠傳預付卡客戶資料卡申請書上「申請人簽名」欄偽造之「VUDUCTUAN」偽造署名及指印各壹枚,均沒收之
戊○○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零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佰伍拾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二所示偽造之「張一中」署名共捌枚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壹仟肆佰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卷證出處105年度偵字第25964號卷第162頁同上卷第163頁,第164頁同上卷第166頁至第168頁同上卷第170頁同上卷第171頁
甲OO共同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另案扣押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物及於附表三編號一,二所示文件上所偽造之「王來發」署押各壹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玖萬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之刑,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偽造支票共肆紙,除「千晶實業有限公司」及「許文俊」印文,「甲OO」背書簽名部分外,均沒收之,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3,6至所示之支票共拾陸紙,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玖萬柒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一○七年度朴簡附民字第五號調解筆錄內容,向李文義支付損害賠償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之給付金額及給付方式,向告訴人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損害賠償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共貳罪,各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4,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附表一及附表二所示之壹拾貳罪,各處如附表一及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就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就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柒拾捌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罪名及宣告刑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0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5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8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5
第354條之毀 毀棄損壞罪 1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0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5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3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6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9
第337條 侵占罪 4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3
第336條第1項 侵占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7
第268條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0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7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3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1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1第1款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1第2款 妨害秘密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 妨害秩序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2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52
藥事法1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貪污治罪條例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4
森林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勞動檢查法2
家庭暴力防治法2
稅捐稽徵法2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款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陸海空軍刑法1
第39條第1項 分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後段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文化資產保存法1
第103條第1項第7款 罰則 1
護照條例1
第30條第3款 罰則 1
商標法1
第97條前段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