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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80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三)「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三)「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三)至(十三)「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三)至(十三)「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三)「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三)「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及(二)「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及(二)「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參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及如附表三編號(十六)所示犯罪所得其中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及如附表三編號(十六)所示犯罪所得其中新臺幣伍仟元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八),(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六),(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七),(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參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七),(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七),(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七),(九)至(十五)及(十七)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七),(九)至(十五)及(十七)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七),(九)至(十五)及(十七)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七),(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七),(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七),(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四),(七),(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四),(七),(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四),(七),(九)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四),(八)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四),(八)至(十五)所示之物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二),(四),(八)至(十五)所示之物與如附表三編號(五)所示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元沒收,提領時間106年1月9日12時33分29秒──────┼─────┼──────────106年1月9日12時34分50秒106年1月9日12時42分9秒──────┼─────┼──────────106年1月9日12時43分15秒106年1月10日15時34分38秒106年1月10日15時45分52秒106年1月13日13時5分32秒──────┼─────┼──────────106年1月13日13時06分21秒──────┼─────┼──────────106年1月13日13時7分9秒106年2月10日13時50分10秒──────┼─────┼──────────106年2月10日13時51分14秒──────┼─────┼──────────106年2月10日13時51分45秒──────┼─────┼──────────106年2月10日13時52分33秒──────┼─────┼──────────106年2月10日14時12分44秒──────┼─────┼──────────106年2月10日14時17分29秒──────┼─────┼──────────106年2月10日14時17分56秒106年3月1日15時47分──────┼─────┼──────────106年1月9日15時48分106年3月20日14時47分54秒──────┼─────┼──────────106年3月20日15時36分48秒──────┼─────┼──────────106年3月20日15時37分23秒106年3月21日12時58分37秒──────┼─────┼──────────106年3月21日12時59分2秒106年3月21日13時18分47秒106年3月21日14時38分10秒──────┼─────┼──────────106年3月21日14時38分38秒──────┼─────┼──────────106年3月21日14時39分4秒──────┼─────┼──────────106年3月21日14時39分30秒──────┼─────┼──────────106年3月21日14時39分57秒──────┼─────┼──────────106年3月21日14時49分53秒106年3月21日14時52分51秒──────┼─────┼──────────106年3月21日14時56分50秒106年3月21日15時29分34秒──────┼─────┼──────────106年3月21日15時30分2秒106年3月23日15時33分41秒──────┼─────┼──────────106年3月23日15時34分23秒──────┼─────┼──────────106年3月23日15時35分9秒──────┼─────┼──────────106年3月23日15時35分55秒──────┼─────┼──────────106年3月23日15時36分39秒──────┼─────┼──────────106年3月23日16時20分46秒106年3月23日16時31分36秒──────┼─────┼──────────106年3月23日16時32分27秒──────┼─────┼──────────106年3月23日16時33分9秒──────┼─────┼──────────106年3月23日16時34分7秒數量1支1支1張1張10萬元1本1本1張1臺1臺1支1支1支1支1支17,000元數量79,890元1張1本1本1本1本1本1張1張1張1張1本1張2個28,100元16,400元7,000元20萬元1支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偽證及誣告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贓物罪
遺棄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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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8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6 | |
藥事法 | 23 | |
著作權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6 | |
森林法 | 4 | |
戶籍法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商標法 | 3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 | |
證券交易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保險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律師法 | 1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銀行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洗錢防制法 | 1 | |
建築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